关于补充申报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壮大我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基数,结合前期企业申报情况,现将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补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摸排动员。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对照《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中明确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全面摸排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能报尽报、应报尽报。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申报企业的指导帮扶,做好政策宣贯解读,对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s://jxj.hefei.gov.cn/gyjj/myjj/18680513.html)要求,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工作。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查询核实企业信用,于4月25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按推荐顺序编号)、推荐行文及汇总表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处。

市经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咨询电话:

高新区 65324525 经开区 63886103

新站区 65777276 安巢经开区 82363129

肥东县 67758626 肥西县 68848465

长丰县 66662991 庐江县 87389398

巢湖市 82613781 瑶海区 64496910

庐阳区 65699412 蜀山区 65597585

包河区 63357348

附件 创新型中小企业补充推荐汇总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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