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3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http://jx.ah.gov.cn/sy/wjgg/147209451.html),已被认定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创新型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广泛宣传《实施细则》,积极动员企业参与评价,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企业按照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上传佐证材料,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于6月14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及佐证材料,1份)、县区推荐行文及汇总表(附件1)报市经信局。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市经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咨询电话:
高新区 65869522 经开区 63886102
新站区 65777059 安巢经开区 82363129
肥东县 67758626 肥西县 68848465
长丰县 66662991 庐江县 87389398
巢湖市 82613781 瑶海区 64496910
庐阳区 65699412 蜀山区 65597585
包河区 63357348
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