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

    • 认定奖励:5-10万元
    • 认定标准:(1)企业成立时间≥1年;(2)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3)上年度营收≥100万元,且数据收入/营收≥30%。
    • 申报时间:每年5月-6月(具体以当年政策通知为准)
    • 申报方式:线上申报
  • 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认定

    • 认定奖励:不低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 认定标准:(1)已认定为市级大数据企业并在有效期内;(2)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3)数据服务和应用类企业,上年度营收≥1000万元,且按营收级别数据收入/营收需≥50%、≥40%、30%。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企业,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且按营收级别数据收入/营收需≥50%、≥40%、≥30%。
    • 申报时间:每年5月-6月(具体以当年政策通知为准)
    • 申报方式:线上申报
  • 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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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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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评审

    是否达到认定标准提出评审意见

  • 认定公示

    综合审查确定结果后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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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企业可以被认定为数据企业

    数据企业是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主体。该主体包括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和数据基础设施企业6类。这些企业依靠在数据处理和分析方面的能力,提供与数据相关的服务或产品。 具体分类和特征如下: ‌数据资源企业‌:专注于数据的采集、汇聚、存储、清洗、加工、标注等治理和集成活动,例如行业性数据资源企业或互联网数据资源企业。‌ ‌数据技术企业‌:提供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如大数据平台、数据库或…

    常见问题 2025年12月23日
  • 关于2025年度安徽省数据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皖数资〔2025〕3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和加强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各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审查认定等程序,现将通过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418室),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电话:0551-62999…

    申报通知 2025年12月23日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和加强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数据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培育数据企业,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塑造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根据《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及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数据企…

    申报通知 2025年10月9日
  • 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

    各市数据资源局,省有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培育我省数据领域有影响力的上市公司、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壮大我省数据产业,打造我省数字经济竞争优势,规范我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

    政策汇编 2025年9月19日
  • 关于组织2025年度芜湖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 根据《芜湖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芜数资〔2022〕1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即日起组织2025年度芜湖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芜湖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依法纳税,具备固定经营场所,依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2.企业经营范围属于《实施细则》规定的三种类型之一,且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

    申报通知 2025年4月22日
  • 关于兑现2024年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奖补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市数据资源局部分)》(合数资〔2025〕11号)等文件,现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兑现对象为2024年度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奖补资金10万元由市本级与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按3:1承担; 2.本次奖补兑现将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开展,后续结果公示、资金兑现等…

    申报通知 2025年2月26日

常见问题及解答

Q:大数据企业一般什么时候申报?
A:每年的4-7月份左右。

Q:还有哪些同类型项目可以申请?
A:软件类的企业还可以申请双软、软件着作权、专精特新等项目。

Q:大数据企业有效期是多久?
A:有效期2年,到期重新认定。

Q:未申请市级大数据企业,能直接申报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吗?
A: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已开展市级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的,企业申报时原则上应取得市级大数据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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