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省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数字经济职称专业体系,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我厅拟组建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安全)等方面工作的专家。
全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推荐条件
入选专家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长期从事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作,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省职称政策,深入了解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评审工作,具备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六)熟练计算机操作,适应网上评审工作;
(七)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或在县以下(含县城)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工作,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
三、专家职责和管理
(一)入选专家库成员,根据每年评审工作需要,通过职称评审系统随机抽取形式参加评审工作,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学术业绩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评审纪律和回避要求,承担有关保密义务,按时参加评审会议。
(三)专家库成员根据备案周期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调整1次。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期满经审查合格的,可继续入库;对违规违纪或不胜任的,及时调出专家库。
(四)专家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遇到其他不能履行职责情形的,应主动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备。
四、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按照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所在单位或各市经信局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遴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安徽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市经信局审核。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审核。
(三)各市经信局、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根据推荐人选情况填报《安徽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推荐人选条件,择优遴选建立评委会专家库,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经信局、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于6月17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等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教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如需邮寄的,请使用邮政EMS寄递。
联系人:王晓龙;联系电话:0551-62876691;电子邮箱:wangxiaolong @ahjxw.gov.cn。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省工信厅714室。
附件:1、安徽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安徽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