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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产业〔2014〕18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按规定对有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为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申报范围主要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和领域。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为此行业领域开展设计服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