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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努力实现全年预期目标,现提出以下政策举措。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1﹒深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减征“六税两费”。落实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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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优质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园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高质量发展,提升中介服务机构为企服务质量,加大企业认定专精特新成功率。现开展专精特新优质服务机构入库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服务机构需在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税务关系归属高新区。 2.服务机构上一年度服务园区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且成功获得认定或取得政策资金项目不少于10项。 3.服务机构在职人员不少于5人,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半年以上。 4.服务机构上一年度辅导园区企业申报各级专精特新项目不少于5家次,且成功获得认定企业不少于3家。 对于入库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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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信部、省经信厅相关通知要求,对照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开展2023年度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指导企业如实填报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2.加强辖区内已公告规范企业(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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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徽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充备案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专家对备案抽查企业审核后,现对安徽省认定管理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安徽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名单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23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安徽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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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和各市经信局报送的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现将2022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相关附件:2022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xls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29日 2022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合肥市789家 1 合肥停弦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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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安徽省新产品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有关企业: 为规范安徽省新产品申报、促进质效提升,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行业 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造强省建设)规划》,安徽省新产品认定重点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类别产品原则上不予认定新产品。 二、新产品名称 新产品名称由“型号+创新点+名称”构成,彰显产品创新点,具体为一个产品,而非一类产品或生产线。新产品名称中杜绝出现类似环保、智能、高质量、高品质、高性能、多功能等概括性修饰性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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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安徽省新产品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有关企业: 为规范安徽省新产品申报、促进质效提升,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行业 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造强省建设) 规划》,安徽省新产品认定重点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类别产品原则上不予认定新产品。 二、 新产品名称 新产品名称由“型号+创新点+名称”构成,彰显产品创新点, 具体为一个产品,而非一类产品或生产线。新产品名称中杜绝出现类似环保、智能、高质量、高品质、高性能、多功能等概括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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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合肥高新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就高新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区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0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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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就我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0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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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网络与信息安全、城市安全产业链2023年度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高新区半导体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市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网络与信息安全、城市安全等5个产业链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企业须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且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网络与信息安全、城市安全5个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业务。一般要求成立1年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