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预申报和预复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贸促局:
为做好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及复核工作,现开展市级预申报及预复核。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预申报,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预复核申请。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要求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
二、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模块暂未开放,参加预申报或预复核企业需按附件要求,提供纸质的申请书。佐证材料本次暂无需提交,请参考佐证材料清单,提前做好准备。
2.县市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预申报或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于3月27日(周五)前将经审核后的企业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3.市工信局将组织力量进行基础要求把关,符合条件的提请专家进行预审核,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给出修改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联系人:徐欢欢联系电话:3837180
邮箱:zhk3837180 @163.com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无为市:6611604 湾沚区:8792800
南陵县:6820090 繁昌区:7872923
镜湖区:3121436 经开区:5846016
鸠江区:2662958 高新区:3025075
江北集中区:2881072
自贸区:5768168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pdf
4.佐证材料清单.docx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3日
附件3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需同时满足以下七项指标:
(一)已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90%。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复核企业不考查该项指标),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三)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四)拥有4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五)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或国内前三名,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
(六)主导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或属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七)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60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60分以上即可)。指标体系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4
佐证材料清单
(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书脊处注明申报企业名称)
1.2025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2.2023、2024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且赋码)
3.发达国家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请上传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5.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相应的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6.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企业可就市场占有率和技术水平先进性进行自我说明)
7.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资料(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企业工程中心证书、院士专家工作站证书、博士后工作站证书等)
8.知识产权情况说明(列专利清单即可,无须佐证材料。如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
9.企业近三年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如有行政处罚提供核查版信用报告,需体现已完成信用修复)
10.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非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