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开展“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一体化推进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科大硅谷”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及相关文件,现启动“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目的
“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以解决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为目的,通过市场化机制,联合产业链
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组成的体系化、任务型创新合作组织。联合体旨在整合各方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集中力量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推进新产品、新技术导入验证,在促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过程中系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链发展能级。
二、布局方向
联合体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光伏及新型储能、高端装备及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家电(居)、量子信息、空天技术、聚变能源、下一代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等重点领域及细分赛道进行布局。联合体分为联合攻关类和导入验证类两大类型。联合攻关类联合体以重大技术攻关为导向,积极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任务,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提升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导入验证类联合体以市场需求拓展为导向,聚焦新场景下的关键技术导入和测试验证,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应用示范。
三、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一般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等,且注册在“科大硅谷”片区范围内(片区范围以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官网公示为准),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联合攻关类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或近三年研发支出平均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拥有核心技术和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具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的能力。
2.导入验证类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为相关产业链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导入验证不少于3项或促成新技术新产品合同(订单)不少于3项且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具备新产品、新技术的导入和验证能力。
(二)共建单位。联合体的共建单位与牵头单位之间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或合作意愿。参与共建的企业一般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能够与牵头单位或其他成员单位优势互补。每个联合体应吸纳一定比例的科技中小微企业参加。参与共建的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应拥有相关领域的创新研究团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或测试验证条件。共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4家。
(三)组建协议。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共同签署“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明确建设目标、组织机构、合作方向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与义务等。联合体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和分配机制,包括对研发成果的所有权、收益分配权等,从而促进成员的利益与联合体的整体利益紧密结合,推动联合创新活动持续开展。
四、主要任务
1.建立运行机制。建立牵头单位向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负责、共建单位向牵头单位负责的责任体系,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对牵头单位充分授权,压实抓总责任。牵头单位是联合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是联合体的主要负责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凝练任务、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资金、科研诚信监督等内容,对所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或导入验证任务拥有技术路线制定权、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和项目资金分配权。共建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积极配合落实。
2.明确攻关任务。联合攻关类联合体应发挥出题者作用,从产业链的紧迫需求和长远发展要求出发,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从“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层面,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凝练提出需要解决的需求难题,确定联合体的攻关方向和任务。攻关任务应具有明确的技术指标和时间节点,能够有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联合体应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3.开展导入验证。导入验证类联合体应聚焦技术供需对接与产品导入验证,发挥平台枢纽作用,定期发布成员单位技术能力清单及产业需求清单,主动链接“科大硅谷”企业资源,通过定向匹配、揭榜挂帅等机制,促成联合体与“科大硅谷”企业在关键技术攻关、技术服务等领域达成合作。联合体应积极参与对“科大硅谷”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性能测试、安全评估及场景适配性验证,推动验证通过的技术/产品在联合体成员单位内优先应用,促成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加速创新成果落地。
4.整合创新资源。联合体应充分整合成员单位的人才、技术、资金、科研设施等创新资源,共同建设研发设计、公共实验、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平台,实现各成员单位创新资源开放和共享。条件成熟后共同出资成立实体化载体平台,为成员单位提供高质量的创新服务。联合体应积极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开展合作与交流,举办创新论坛、技术研讨、成果路演、产学研对接等活动,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提升创新能力。
5.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联合体参与单位应根据技术攻关任务需要,与有关单位建立联合实验室、混合所有制公司、技术联盟等,通过开展联合研发或委托研发等形式,广泛调动各类科研团队和创新平台资源参与任务攻关,形成“核心+网络”的科研组织模式,带动相关知识、技术的转移、扩散和产业化发展。成员单位要共同开展中试熟化、平台共享、示范应用等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联合体应积极引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进入联合体,在合肥开展后续研究和产业化工作。
6.探索创新组织新机制。遵循市场化原则,发挥政府平台作用,探索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协调各方力量进行联合创新的新组织形态,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人才活力激发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联合体要定期分析所在产业发展现状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或形成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提供参考。
五、认定流程
1.单位申报。由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会同共建单位制定相关申报建设方案,以牵头单位名义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书》(见附件1);
(2)《“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见附件2);
(3)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
(4)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科大硅谷”官网企业入库证明;
(5)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研发投入占比、新技术新产品导入相关佐证材料;
(6)创新联合体年度工作方案、有关研发管理制度文件等。
2.审核推荐。牵头单位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对申报方案进行初审和推荐。
3.综合评审。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市科技局指导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组织对推荐的申报方案进行论证和审议,并向“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列入重点支持范围。联合体名称为“‘科大硅谷’XXX创新联合体”。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单位批建的创新联合体,且牵头单位注册在“科大硅谷”片区范围内的,凭批建文件可直接认定为“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
六、支持举措
1.经费支持。根据联合体年度评价结果,牵头单位提出申请,支持经费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若当年评价档次不高于之前年度的,不重复兑现;若当年评价档次高于之前年度的,可申请兑现差额。三年内累计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
具体标准为:当年评价得分<70分,不予兑现支持经费;70≤当年评价得分<80分,评价结果为C档,给予100万元支持经费;80≤评价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B档,给予150万元支持经费;评价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A档,给予200万元支持经费。
2.平台建设支持。加强对联合体各方共建的载体平台建设指导,支持申报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科大硅谷”创新单元等科技创新平台,协助申报省级、长三角和国家级创新联合体。协助联合体成员单位创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推荐联合体牵头单位认定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联合创新中心。
3.人才支持。支持创新联合体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对创新联合体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等在资金和生活保障方面,按政策给予重点支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创新联合体开展人才联合培养,为创新联合体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七、管理考核
联合体建设遵循市场化原则,单位自愿申报,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但在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期间,不得自行解散。牵头单位可根据科研项目需要或任务实施情况,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等方式,对联合体的共建单位和任务分配进行动态调整,并报平台公司备案。联合体每年围绕评价指标(附件3、4)向平台公司报送年度运行报告。经市科技局会同平台公司评估或者委托第三方组织评估后,对运行成效显著的创新联合体予以通报表扬,并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支持政策;对评价不合格(低于60分)或连续两年未参加评价的,予以注销备案且三年内牵头单位不得组建或作为核心层参与其他联合体。
八、申报时间及材料递交方式
1.申报时间: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材料准备完成后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其中首批计划于2026年1月30日截止,后期各区县一般每个季度最后一周汇总推荐一次。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常年受理,并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
2.材料递交方式: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胶装成册,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名称)”。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初审后,统一提交至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
九、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强化指导和服务,支持牵头企业在联合体组建、科技攻关目标凝练、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促进产学研用紧密协同,推动联合体建设取得实效。
2.各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申报中存在故意造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十、联系方式
(一)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安徽)有限公司(业务咨询)
联系人:陈宇明、荣国庆,63715127;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cyfw@ ustcsv.com.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二期F8栋22层。
(二)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人:邱榕,65329953;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gxq6388 @126.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管委会1003室。
(三)经开区科技局
联系人:孙江林,63679333;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154572383 @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经开区翡翠路398号经开区管委会B座3楼2340室。
(四)新站高新区科创办
联系人:费维飞,65777258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xzgxqkjcxc @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文忠路999号新站管委会A5-225。
(五)安巢经开区科技局
联系人:葛娟,82360087;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1556937372@ 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与姥山路交叉口安巢经开区管委会8楼804室
(六)肥东县科技局
联系人:谢俊祥,67712077;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3947338869 @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肥东县人民政府9号楼县科技局323室。
(七)肥西县科技局
联系人:严小飞,68850905;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fxkjgx @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肥西县站下路与青龙潭路交口西南角肥西县工人文化宫112科技产业科。
(八)长丰县科技局
联系人:张磊,66662593;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449071398@ 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与南一环交口县政务服务中心1519室。
(九)庐江县科技局
联系人:钱文龙,87322153;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ljkj153@ 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庐江县科技局212室。
(十)巢湖市科技局
联系人:张培,055182367701;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1316866144 @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巢湖市政府812室。
(十一)瑶海区科技局
联系人:臧世辉,64479478;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hfyhkjj @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郎溪路与慈湖路交口瑶海区卫生服务大楼(瑶海区科学技术局1015室)。
(十二)庐阳区科技局
联系人:王海霞,65699119或18755053726;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1136921156 @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庐阳区濉溪路295号302室。
(十三)蜀山区科技局
联系人:金青、魏风,65120086;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ssqkjj @126.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蜀山区硅谷大厦(肥西路与望江路交口)15楼1521室。
(十四)包河区科技局
联系人:刘楚青,63357121;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bhkjj1 @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包河区人民政府南楼区科技局201室。
(十五)合肥市科技局
高新处联系人:刘大鹏,63538653。
附件2:“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参考提纲).docx
附件3:“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评价指标体系(联合攻关类).pdf
附件4:“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评价指标体系(导入验证类).pdf
合肥市科技局
2026年1月5日
附件2
“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
(参考提纲)
一、组建的背景与意义
二、建设目标
(描述已有基础和未来三年期望达到的目标。基础条件包括当前联合体人才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汇聚的创新平台、已开展的研发项目以及目前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合作情况等)
三、重点任务
(描述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和重点任务方向)
四、保障措施
包含联合体协议签署情况、运行机制(共建共享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协同创新机制、成果与知识产权分配机制等)、经费投入与保障措施(场地、资金、人员等方面的保障)等。
五、联合体成员简介(每家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一)牵头单位简介
1.单位总体情况,包括实际经营地址、上市情况、单位资质(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员工数量、上年度销售收入等。
2.单位技术创新情况,包括研发团队情况(人数、高端人才情况)、研发平台建设情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投入情况、承担科技计划、掌握的核心技术、高端产品情况及市场占有率。
3.单位科技成果、荣誉情况,包括知识产权情况、获得的奖项(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等)
(二)共建的企业单位简介
1.企业总体情况,包括地址、上市情况、企业资质(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员工数量、上年度销售收入等。
2.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包括研发团队情况(人数、高端人才情况)、研发平台建设情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投入情况、承担科技计划、掌握的核心技术、高端产品情况及市场占有率。
3.企业科技成果、荣誉情况,包括知识产权情况、获得的奖项(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等)。
(三)共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单位简介
1.团队人数、学历等总体情况等。
2.团队主要成员简历、研发方向等。
3.团队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奖项、荣誉等。
附件3
“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评价指标体系
(联合攻关类联合体)
| 主要任务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与标准 |
|
建立运行机制( 10 分) |
责任体系(6分) | 1. 明确责任体系和联合体主要负责人(2 分)
2.建立牵头单位负责制,与共建单位之间责任分工清晰。 明确联合体的技术路线制定、攻关任务分解、参与单位决定和项目资金分配等权力归牵头单位所有(4 分) |
|
管理制度(4分) | 1.建立健全联合体攻关任务凝练机制、项目管理制度、科研诚信监督等制度(2 分)
2.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如例会、节点验收会等)(2分) | |
|
明确攻关任务(40 分) |
任务凝练(30 分) | 1.基于产业链需求或长远发展,凝练提出攻关方向和目标,
其技术指标至少有 1 项满足国际、国内领先或实现国产替 代,以第三方权威机构评价或鉴定、国内外同类技术的最新数据(如行业报告、专利数据库、产品说明书、权威机构发布的“技术白皮书”等)为评价依据( 15 分) 2.攻关任务具有明确的技术指标和完成时间节点,经费、设备、人员等科研条件保障到位(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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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性与前 瞻性( 10 分) | 1.开展项目包含前沿技术研究或颠覆性创新 1 项以上,以专利证书(尤其是国际专利)、论文(高水平期刊)、技术报告(原理验证/原型机测试数据)、科技成果鉴定与查新报告等为评价依据(5 分)
2.项目研究成果能有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链发展能级,以行业协会、产业链企业、关键客户出具的技术或产品应用效果评价报告/意见等为评价依据(5 分) |
| 主要任务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与标准 |
|
整合创新资源(20 分) |
资源共享( 10 分) | 1.建成科技公共服务平台≥1 个(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5分)
2.成员单位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累计为成员单位提供创新服务 5 次以上得 5 分,每少 1 次减 1 分(5 分) |
|
合作交流( 10 分) | 1.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签订技术合作协议≥2 份得 5 分,每少 1次减 2.5 分(5 分)
2.年度举办论坛、路演等活动≥2 场次得 3 分,每少 1 次减 1.5分(3分) 3. 引进合肥市高层次人才 1 人以上(2 分) | |
|
推进成果转化 与产业化 (20 分) |
转化机制( 10 分) | 1. 联合体参与建立联合实验室、混合所有制公司、技术联盟等载体 1 个以上(5 分)
2. 开展中试熟化、示范应用效果良好,新增销售收入 1000万以上得 5 分,每少 10%减 1 分(5 分) |
|
产业化 成效 ( 10 分) | 1. 申请/获得发明专利或其他 I 类知识产权 1 项以上(3 分)
2. 引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落地转化 1 项以上,或吸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 1 家以上进入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3 分) 3.项目研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带动产业投资 1000 万以上得 4 分,每少 10%减 1 分(4 分) | |
|
创新组织机制( 10 分) |
机制探索(7分) | 1.遵循市场化原则,发挥政府平台作用,探索形成利益共享机制和有利于联合创新的新组织形态,以合作协议、联合体运营管理制度等作为评价依据(4 分)
2.在人才激励、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以政策文件、媒体报道或其他单位调研记录等作为评价依据(3 分) |
| 政策贡献(3分) |
提交所属产业分析报告或政策建议≥1 份(3 分) |
附件4
“科大硅谷”创新联合体评价指标体系
(导入验证类联合体)
| 主要任务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与标准 |
|
建立运行机制( 10 分) |
责任体系(6分) |
1. 明确责任体系和联合体主要负责人(2分) 2.建立牵头单位负责制,与共建单位之间责任分工清晰。 明确联合体的技术路线制定、导入验证任务分解、参与单位决定和项目资金分配等权力归牵头单位所有(4 分) |
|
管理制度(4分) |
1.建立健全联合体导入验证任务凝练机制、项目管理制度、科研诚信监督等制度(2分) 2.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如例会、节点验收会等)(2分) | |
|
整合创新资源(20 分) |
资源共享( 10 分) |
1.建成科技公共服务平台≥1 个(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 (5分) 2.成员单位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累计为成员单位提供创新服务 5 次以上得 5 分,每少 1 次减 1 分(5 分) |
|
合作交流( 10 分) | 1.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签订技术合作协议≥2 份得 5 分,每少
1 份减 2.5 分(5 分) 2.年度举办论坛、路演等活动≥2 场次得 3 分,每少 1 次减1.5 分(3 分) 3. 引进合肥市高层次人才 1 人以上(2 分) |
| 主要任务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与标准 |
|
开展新产品新 技术导入与测 试验证 (40 分) |
供需对接(20 分) | 1. 联合体发布技术能力或需求≥5项得10分,每少1项减2分 ( 10分)
2. 促成与 “科大硅谷”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服务等合作 2 项以上得 10 分,每少 1 项减 5 分( 10 分) |
|
导入验证(20 分) |
1. 联合体对 “科大硅谷”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测试验证2项以上得10分,每少1项减5分( 10分) 2. 联合体应用 “科大硅谷”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形成合同或订单 2 项以上得 10 分,每少 1 项减 5 分( 10 分) | |
|
推进成果转化 与产业化 (20 分) |
转化机制( 10 分) | 1. 联合体参与建立联合实验室、混合所有制公司、技术联盟等载体 1 个以上(5 分)
2. 开展中试熟化、示范应用效果良好,新增销售收入 2000万以上得 5 分,每少 10%减 1 分(5 分) |
|
产业化 成效 ( 10 分) | 1. 申请/获得发明专利或其他 I 类知识产权 1 项以上(3 分)
2. 引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落地转化 1 项以上,或吸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 1 家以上进入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3 分) 3.项目研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带动产业投资 2000 万以上得 4 分,每少 10%减 1 分(4 分) | |
|
创新组织机制( 10 分) |
机制探索(7分) | 1.遵循市场化原则,发挥政府平台作用,探索形成利益共享机制和有利于联合创新的新组织形态,以合作协议、联合体运营管理制度等作为评价依据(4 分)
2.在人才激励、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以政策文件、媒体报道或其他单位调研记录等作为评价依据(3 分) |
| 政策贡献(3分) |
提交所属产业分析报告或政策建议≥1 份(3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