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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好处有哪些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大潮中,中小企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国政府提出了“专精特新”的发展战略。那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好处有哪些呢? 一、政策扶持,助力企业发展 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意味着企业将获得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扶持。这些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支持、技术创新等,旨在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好处之一。 财政补贴:政府对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用于支持企业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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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已完成相关审核,现将我省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2)。此外,有部分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了简单更名,一并将经申请并通过审核的简单更名企业名单予以公示(附件3)。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要求,请实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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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我省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2.须符合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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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16地市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不仅能够享受到政策支持和市场认可,还有助于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资源整合方面获得更多机会和优势,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竞争力的提升。 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日前开展,本文汇编整理了安徽省16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奖补政策,有想要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快来看看吧。 一、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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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两部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相结合,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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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经)信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皖政办〔2022〕2号)和202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须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请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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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关于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审核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推荐和市级审核等程序,现将拟推荐上报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共29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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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计报告查验,提升服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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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开区经发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贸促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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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关于开展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作的预通知
各企业: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已经开始,由于省、市部门暂未下发通知,考虑到时间比较紧张,现明确以下事项: 1.要求各企业于4月28日前完成上报。 2.请申报企业对照申报通知准备相关材料、数据。尤其是企业审计报告,要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并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准备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 3.对于参加第三批复核的企业,“近2年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