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制造业“揭榜挂帅”攻关任务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扎实做好制造业“揭榜挂帅”技术攻关工作,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现就2026年制造业“揭榜挂帅”攻关任务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实现预期攻关目标但尚未结题的攻关任务。

二、评估内容

(一)技术水平先进性。技术指标需同时满足揭榜目录及企业申报材料提出的指标要求,取得预期成果,且技术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二)产业化成果成效。产品已实现市场销售,对企业自身及产业链上下游具有带动作用。

(三)人才引育成效。依托攻关任务成功招引培育专业人才,企业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得到提升。

三、评估流程

(一)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自评估申请及拟邀请自评估专家名单。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同意后,企业按规定组织召开自评估专家会,形成攻关任务自评估报告(附件1)。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攻关任务自评估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推荐意见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程序组织开展攻关任务评审和结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揭榜企业应按照申报攻关任务时的时间安排,组织开展结题评估工作。其中,2020-2022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攻关任务,须于2026年完成评估;2023-2024年立项的攻关任务,已达评估要求的,可开展结题评估。

(二)攻关任务自评估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为单数),均应具备高级职称,涵盖技术、财务、人才等类别。专家应来自高校院所、下游企业等不同单位。其中,技术专家应熟悉所评估产品或技术,财务和人才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认真审核企业攻关任务自评估材料,包括专项审计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家评估意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人才证明材料等,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四)对2020-2022年立项但未达到评估要求的攻关任务,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加强指导督促,推动揭榜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揭榜企业应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主要包括攻关任务的详细进展情况(如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当前所处的研究阶段等),无法按时结题的原因(如技术瓶颈、资源调配问题、外部环境变化等)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提交的情况说明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五)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12月31日前正式行文,将审核意见和《制造业“揭榜挂帅”攻关任务评估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新技术处);同步将企业自评估材料(盖章版)或情况说明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李凌琳、施婧,联系电话:0551-62871820。

邮箱:lilinglin @ahjxw.gov.cn。

附件:1.制造业“揭榜挂帅”攻关任务自评估报告

2.制造业“揭榜挂帅”攻关任务评估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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