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及推广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4年4月18日,《合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及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合经信市场〔20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实施。现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0年,省政府出台《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0〕52号),并于2023年底修订出台新“三首”政策(皖政秘〔2023〕243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合力推进‘三首’产品研发应用工作”。《中共合肥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要求,整合出台“三新”“三首”产品认定办法,逐条研究操作流程和认定标准,形成统一的认定文件和支持政策。依据上述文件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暂行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当前,我市“三首”产品普遍面临招标采购竞标难、市场渠道和创新场景少、推广政策成效弱等问题,虽然“三首”产品技术含量高,但创新应用场景严重不足,企业不愿意承担“三首”产品试错成本,倾向选用成熟产品。《暂行办法》旨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拉动作用,建立省市联动的“三首”产品培育体系,促进“三首”产品研发与就地应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市经信局于2023年6月份启动《暂行办法》起草工作,于7月完成初稿。

(二)修改完善。《暂行办法》于9月6日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意见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9月7日,在市经信局官网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对每条意见进行研判,对《暂行办法》修改完善。

(三)局长办公会审议。《暂行办法》于2023年11月17日经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1月再次公开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意见。

(四)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按照程序规定,《暂行办法》通过了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

(五)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暂行办法》于2024年2月28日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3月再次征求相关市直单位意见。

(六)文件印发。2024年4月18日《暂行办法》完成司法局审核备案,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暂行办法》的实施,鼓励合肥市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产业化为目的,开展“三首”产品揭榜攻关,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加强“三首”产品金融、招标采购、市场拓展等方面支持力度,营造支持“三首”产品研发应用的良好氛围。

五、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四章、17项条款,具体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4项条款,概述文件制定依据、“三首”产品定义、认定责任单位和目录管理方式、鼓励的研发方向和方式等。

第二章,申请条件及评定程序。共3项条款,明确合肥市“三首”产品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评定程序。

第三章,推广支持。共7项支持政策,一是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营造支持“三首”产品研发应用的良好氛围;二是支持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选用“三首”产品,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应用“三首”产品;三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政策,不得限制或排斥首台套产品制造企业参与投标,需要采购“三首”产品的,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四是鼓励金融保险机构针对企业研发“三首”提供金融支持;五是支持“三首”产品拓展应用场景;六是围绕“三首”产品市场拓展需求,组织开展各类对接活动和展览展示,助力企业提升市场份额;七是鼓励新评定的合肥市“三首”产品申报安徽省“三首”产品和合肥市“三新”产品。

第四章,附则。共3项条款,明确“三首”产品认定有效期、失信行为的处置,以及文件生效时间、有效期和解释条款等。

附件包括《合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申请报告书》(含封面、目录、申请报告、申请表和承诺书、示范应用单位情况表、相关材料等)。

六、创新举措

《暂行办法》注重“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推广应用。从制度机制、招标采购、金融保险、场景应用、市场拓展、政策资金等多个维度支持“三首”产品“首采首用”,打通技术创新链“最后一公里”,形成“企业愿研发、用户敢应用”的良好氛围,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二是突出创新驱动,围绕我市制造业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卡脖子技术,定期发布“三首”产品研制揭榜清单,不论资质、不设门槛,鼓励我市有能力的单位揭榜,激发全市创新活力,让科技创新之“花”结出产业硕“果”。三是突出梯度培育,对于已纳入省级“三首”目录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可直接纳入市级“三首”目录;对于市级“三首”产品,鼓励申报省级“三首”产品,进一步完善了上下联动的创新产品梯度培育体系。四是突出部门协同,通过建立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全方位打通“三首”产品研发、认定管理、招标采购、市场应用等关键环节,合力推进我市“三首”产品研发应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贯。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等工作,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齐头并进”开展宣传,提升《暂行办法》的知晓度和“三首”产品的认知度。

(二)完善专家队伍。按照“分类科学、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通过征集、推荐、遴选的方式,健全完善专业、权威、稳定的专家库,致力于长期服务合肥市“三首”产品需求清单发布、产品遴选等工作,为我市“三首”产品评定和推广提供智力支持。

(三)形成推进合力。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市级“三首”产品评定,形成上下联动的梯度培育和推广应用机制。同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容错机制,研究落实财政资金采购进口产品部门会商和专家论证机制,为“三首”产品落地应用扫清制度障碍,共同探索形成“三首”产品推广应用合肥样板。

(四)深化市场推广。印发《合肥市“三首”产品应用推广目录》,动态管理“三首”产品清单。依托在建的合肥“工业大脑”,加快上线合肥市工业品供需对接平台,以信息化手段赋能“三首”产品推广应用,常态化开展“三首”产品展示专栏一期一品宣传。加大合肥市产业融合对接会“三首”产品专场频次,帮助“三首”产品研发企业与目标客户进行精准对接,提升产品市场知晓度、认可度、满意度。组织“三首”产品研发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科交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不断扩大“三首”产品海内外知名度。

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科室):市经信局市场拓展处

联系方式:6353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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