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金融局《关于组织推荐安徽省独角兽(潜在)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科技厅、省金融监管局《关于组织推荐安徽省独角兽(潜在)企业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一、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合肥高新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安徽省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无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2.成立年限不超过10年(2013年及以后成立);
3.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合肥高新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安徽省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无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2.成立年限不超过9年(2014年及以后成立);
3.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成立5年之内最新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或成立5年--9年最新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
二、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4年1月19日17:30前将《安徽省独角兽(潜在)企业推荐信息表》(附件2)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到合肥高新区科技局(邮箱:hfgxqkjj 126.com)。
联系人:杨如联系电话:65329952
附件1.皖科企秘〔2024〕8号关于组织推荐安徽省独角兽(潜在)企业的通知
合肥高新区科技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