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自查清单
为深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帮助企业精准对接新版申报标准,提前排查自身短板、补齐申报差距,特制定本自查清单。
本清单严格对照新版申报核心要求,明确各项自查事项、达标标准及核心要点,企业可逐一对照核查,确认自身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未达标项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补齐短板,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提高申报通过率。
一、资格门槛(一票否决项)
独立法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内);
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3年;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申报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近三年无较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
二、财务指标(必须全部达标)
上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2000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80%;
上年末资产负债率≤80%;
财务数据真实可追溯,无虚增/调节痕迹。
三、研发投入(双指标同时满足)
近两年每年研发费用均≥100万元;
近两年每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均≥3%(不可一年冲抵另一年);
研发费用真实可查(有明细账、凭证、加计扣除);
拥有研发团队/机构(研发人员占比≥10%,提供社保/合同)。
四、知识产权(硬性要求)
拥有≥1项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知识产权为自主申请,企业在权利人排名前三;
专利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有合同/发票证明);
无受让未满1年、未实施、与主营无关的专利;
豁免条款:近三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可免此项。
五、市场地位
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
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需提供行业报告、客户合同等佐证);
产品/技术具有独特性、先进性,非低端同质化。
六、发展评价
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50分;
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50分即可。
